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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嫖遭遇“吃白食”报警求解决 男女双双被拘留

www.fjnet.cn 2013-03-07 07:13  曾建兵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见摆地摊收入不高,一女子通过微信招嫖,事后男子不付嫖资,遂报警称被男子强奸。6日,该女子因报假警和卖淫被行政拘留20天,男子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5天。

“我在宾馆里被人强奸了,强奸我的人还在这里。”5日15时许,仓山金山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民警立即赶赴案发地点。民警进入宾馆房间后,发现一名男子坐在床上,一名女子情绪很激动。女子说她就是报警人,男子就是强奸她的人;男子却称女子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

“你胡说,你不给钱就是强奸,你赶紧把钱给我,我就不追究你的责任。”报警女子理直气壮地对男子说。为了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民警将2人带回派出所。

经查,男子刘某(男,24岁,福清人)暂住在金山的亲戚家里,无业;女子陈某琳(女,23岁,闽侯人)也暂住在金山,平日以在夜市摆摊卖鞋子为生。原来,陈某琳与刘某是5日上午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的,陈某琳在微信中表示,愿意与刘某“深入交往”,但要刘某付500元。两人一拍即合,约好了开房的时间和地点。

随后,陈某琳来到宾馆开好房。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刘某称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只能给200元钱。陈某琳恼羞成怒:“你不给500元钱,我就报警告你强奸。”说完,陈某琳拿起手机报警。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陈某琳供述,她摆地摊收入不高,生活比较拮据,才萌生了通过微信“交友招嫖”的念头。

目前,陈某琳因报假警和卖淫被警方行政拘留20天,刘某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5天。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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