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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流动人口节育可获奖励 一次性最高可获500元

www.fjnet.cn 2013-03-06 10:59  邱泉盛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5日获悉,我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制度。本月起,居住在福州,符合相关条件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一次性可获200元或500元的奖励。

奖励对象:居住在福州各县(市、区)并接受居住地管理半年以上,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批准,在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院施行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

奖励标准:已婚育妇女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已婚夫妇一方输卵(精)管结扎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申请程序:节育手术对象凭身份证、结婚证、已交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院出具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手术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福州市流动人口节育奖励发放审批表》。

乡(镇、街道)计生办经审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报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流动人口节育奖励金。奖励对象申请材料要保存,信息要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登记。

 (福州晚记者 邱泉盛)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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