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 榕银行未接二套房贷调整通知

www.fjnet.cn 2013-03-05 08:03  晓辰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新国五条”细则1日正式出台,福州二套房贷首付和利率会不会上浮?4日,记者采访在榕多家银行,发现各银行二套房贷首付和利率暂未变化,仍按首付比例最低六成、贷款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操作。

根据此次调控新规,“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4日中午,记者走访在榕多家银行网点发现,在榕银行仍执行原来的二套房贷政策。“目前还未收到总行关于二套房贷的调整通知,”位于古田路上的工行、建行、招行、中信、光大等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均这样告诉记者。

截止到4日下午3点,在榕建行、中信银行仍未接到调整通知。建行省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对于二套房贷款政策,分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以及总行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目前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60%、利率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在榕中信银行人士表示,细则出台和落实需要一个过程。现在新的实施细则还没出来,因而二套房贷仍按照现有的政策照常受理,今后一旦变动银行会及时调整执行。

二套房贷收紧风声出来后,不少购房者急着办理贷款。在榕一家大银行人士告诉记者,客户执行的贷款政策以审批后贷款合同签署日为准。如果合同签署日政策细则仍未出,仍执行旧政策。相反,贷款申请虽已受理,但政策细则在贷款合同签署前出台,此时就要执行新规。

(福州新闻网记者 晓辰)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