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一失主未报案民警就通知领车 8辆车被认领

www.fjnet.cn 2013-02-23 11:57  程仁山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停在院子里的新电动车,发现丢失不到3个小时,还没报警,警察就通知我来领车了。”22日上午,李先生来到晋安公安分局茶园派出所,领回自己丢失的电动车,脸上露出了笑容。像李先生一样,前往茶园所领回被盗电动车的共有8人。

李先生在一家公司上班,因工作需要买了辆新电动车,花了近3000元。2月15日晚上,李先生把车停在自己住的小区院子里,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车不见了。李先生四处查找自己的新电动车,没找到。就在此时,李先生接到茶园派出所民警的电话,问他有没有丢一辆红色电动车,警方当天早晨刚刚查获这样一辆车。“还没报案,警察就找到车了,真是高兴啊。”李先生笑着说。

原来,为确保元宵节前辖区治安稳定,2月16日至18日,茶园派出所根据先期摸排掌握的情况,组织民警对新闻大厦周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此次共出动民警35人次、保安15人次,通过设卡盘查、入户检查的方式共查获26辆涉嫌被盗电动车、22辆涉嫌被盗自行车,抓获1名涉嫌销售赃车嫌疑人。车辆移到派出所后,民警立即着手对涉嫌被盗电动车的车辆号牌、车架号以及电机号进行查询,找到12名失主。这些失主当中,有的电动车已经丢失3个多月了,而李先生的车是刚刚丢失的。民警通过电动车后备箱内的材料,找到了李先生的联系方式,并及时通知了失主。22日,共有8名失主来到茶园所认领电动车,剩余车辆的主人还在寻找中。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陈学玮/文 俞松/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