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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华大村数间店面遭强拆 村民质疑许可证违规

www.fjsen.com 2013-02-06 10: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

  这是第一间被拆店面主人的物品,堆放在门外马路上

村民质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规

爆料的村民林先生告诉记者,拆迁部门出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加盖发证机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公章,且在该许可证(附件)“用地分类”一栏存在手写字样,并质疑此举是否涉嫌违规审批。

记者在村民提供的这份“地字第3501012010009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看到,发证机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处确无公章,取而代之的是“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公章,发证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此外,在该许可证(附件)“用地分类”一栏,“居住用地”后有“含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办公)、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公共绿地”的手写字样,落款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

难道村民手中这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伪造的?带着疑问,记者登录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求证,结果显示在该网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公示”中的确查到了该记录,发证日期亦为2010年10月15日,且其余信息均与之吻合。

此外,记者还在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到,2012年12月7日发布的鼓房征[2012]11号《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华大村下、后营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告知书》,文件里包括征收补偿对象及方式、征收补偿原则、签约期限、安置地点及过渡期限等内容。

按照文件规定,签约期限为自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起55天,即2012年12月8日至2013年1月31日。

逾八成涉迁户签订协议

第二签约期限未到 何以拆店?

据媒体报道,2月2日至3日,鼓楼区华大村下、后营旧屋区改造项目的452户涉迁户,抽签决定就地安置的被征收人选房顺序号。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共有732户涉迁户,征收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就地(异地)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该项目去年12月8日开始动迁,截至2月3日,已有逾八成涉迁户签订征收协议并搬迁,其中,452户选择就地安置,64户选择异地现房安置的,其他选择货币安置。该项目实行就地安置3年过渡,还提供丞相坊、凤湖小区、凤仪家园、福尚名居等小区的100多套现房供涉迁户选择。

相关部门表示,该项目第二签约期为1月22日至2月28日(2月9日至2月15日暂停签约),第二签约期的补偿方案和奖励办法与第一签约期相同。

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华大村下、后营旧屋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告知书》第十一条明确告知“超出签约期限内搬迁的处理办法”:若在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做出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仍不搬迁的,由做出补偿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令人不解的是,第二签约期限未到,相关执法部门何以对村民的既有店面予以拆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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