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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不满电梯装显示屏用公摊电 省特检院:可不装

www.fjnet.cn 2013-02-06 08: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物业:电费金额并不多

“这些显示屏都是由灏景传媒公司安装的。”福州枫丹白鹭小区兴邦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全市范围内都在安装。

据了解,2012年8月31日,福州市质监局、福建省特检院联合下发通知。通知称,为提高福州电梯安全管理,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将在福州市免费推广“电梯故障远程监控和无线报警系及安全知识宣传系统”。

林先生所说的显示屏,就是这套系统。

“显示屏用的电,是小区内的公摊电。”该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在用业主的公摊电,但一部机子一个月也就产生五六块钱的电费,金额并不多。

传媒公司:与物业协商电费支付

据悉,通知的附件实施方案里指出,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带有公益性,且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投入成本大,将由天成灏景(厦门)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所有资金投入,同时负责该系统的安装、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作为回报,“天成灏景”在此平台上将进行商业视频广告运作,以收回成本并保障后期维护管理正常运行。

作为商业化运作的“系统”,电费为何却要业主买单?对此,灏景传媒总经理助理卢先生表示,他们正在与物业协商电费事宜,电费也将会与物业协商后支付。

卢先生表示,他们目前在福州已经安装了一千多部显示屏,前期主要是做公益广告,如果后期有广告的话,会考虑与物业、业主等方面的分成协商。

省特检院:业主若不欢迎可不装

作为该“系统”显示屏的研发和推广单位,福建省特检院则表示,福建特检院只负责政策和技术层面,不涉及商业化运作。

为何突然要在电梯里面安装“无线报警系统”?福建省特检院林尧副院长则认为,该系统具有电梯发生困梯时音视频安抚、无线报警、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等功能,将有效解决因电梯困人后报警方式单一导致有时不能及时救援,以及电梯困人后因被困人员错误的自救方式导致的意外伤害偶有发生等问题。对于安装一事,他表示,安装该系统秉着自愿原则,若业主不欢迎,可不装。

林尧副院长表示,这套系统是由福建省特检院组织研发的,特检院只负责政策和技术层面,不涉及商业化运作,后期的商业化运作是灏景公司的事。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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