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汽车北站"站外拉客"回潮 "有牌"大巴也加入

www.fjsen.com 2013-02-01 09: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运管部门:“有牌”大巴站外拉客是为逃避管理费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站外拉客”用于载客的车辆有几类,有的黑票点拉到客人后,临时雇“无牌”黑车送人,有的黑票点则是把客人“转卖”给过路车辆。此外,一些“有正规线路牌照、可以营运”的大巴,也在汽车站外拉客。

昨日,记者通过一个票贩子,找到了一位“有线路牌对于“有牌照”的大巴站外拉客的情况,昨日,记者也采访了车站。为何不给这些大巴排班次?汽车北站工作人员表示,客车班次由运管部门安排,北站只是执行运管部门的决定。

记者随后采访了运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运力过剩,不排班次”的情况并不存在,一些“有牌照”的大巴站外拉客,主要是为了逃避管理费。该负责人说,按照《福建省道路运输站收费实施细则》规定,客运站可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汽车北站向车辆收取10%的费用是合理的。运管部门与汽车北站给所有的客运车辆都安排了线路,但部分车辆为逃避10%的管理费,不进站拉客。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