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女儿”在QQ上要父亲汇款 警方破获10起诈骗案

www.fjnet.cn 2013-01-31 07:07  程明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经过近半个月的艰苦侦查,由省市公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在东莞寮步分局刑侦大队的配合下,成功在东莞寮步镇世纪豪门小区抓获胡某华、薛某、姚某寿等6名广西籍诈骗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6台、银行卡40余张、手机13部、3G上网卡18张、汽车1辆以及冰毒5克、K粉2克。

2012年12月21日,有报警人称有人盗用他女儿的QQ,并冒用女儿的身份骗他有急事要求汇款,报警人信以为真向对方提供的账号汇款,被骗4万余元人民币。今年1月初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1月8日,专案组民警奔赴广州、深圳、东莞、南宁及广西宾阳县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查明所有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锁定了犯罪团伙藏匿的窝点,1月23日10时成功地实施收网行动。

警方初步核实,破获福建、广东、浙江等地诈骗案件10起。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从广东押回我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