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连江:合伙贪污受贿 村干部集体落马

www.fjnet.cn 2013-01-29 07:4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孙晏 连丽 本报记者 涂明) 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党支部宣传委员利用职务之便,合伙虚增套取征地补偿款9万元进行私分,还利用职务上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万元,为他人牟取利益。近日,此案经连江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以上人员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2年1个月缓刑3年不等的刑期。

检方查明,2007年以来,连江县人民政府成立福州西绕城高速公路(连江段)建设指挥部,负责连江路段建设中的征地、协调工作。时任连江县东湖镇祠台村党支部书记江某弟,伙同村委会主任黄某清、村出纳张某福、村宣传委员江某发共谋在西绕城征地项目福建路桥公司对祠台村村民的土地征用补偿过程中,利用对土地征用补偿款进行多次虚增、套取,共虚增套取征地补偿款9万元,并予以私分。

2011年5月,4人还收受承建方“感谢费”3万元。

在县纪委调查期间,4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已退清赃款,法院认为依法可减轻处罚。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