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私家侦探获刑榕城首例 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www.fjnet.cn 2013-01-29 07:4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债主利用私家侦探寻债务人,找到后,债主拘禁债务人;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近日私家侦探被判刑十个月

建隆/漫画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赵杨 朱敏敏 通讯员 郑辰航 甘圆方) 福州仓山一私家侦探,帮龙岩一债主寻人,私家侦探发现债务人躲到安徽去了,并带着债主去安徽寻找,找到之后,债主将债务人非法拘禁。

事后,债主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私家侦探近日被判刑。

这亦被业内人士称为福州“私家侦探”第一案。有关人士指出,在我国现行法律上属于非法的“私家侦探”处境尴尬,因为有巨大的市场需求,“私家侦探”行业发展迅猛,但实际操作中“私家侦探”又往往沦落为窃取隐私、倒卖个人信息的掮客,触犯刑律。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