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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经认定人才 可七折购限价房

www.fjnet.cn 2013-01-29 07:3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出台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经认定人才 可七折购限价房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29日讯(记者缪星象) 昨日,福州市公务员局公布了《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据了解,人才住房保障将采取实物配置或货币补贴等方式,多渠道、分层次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其中,实物配置分住房、租房两类:前者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专供各类人才购买的政策性限价房;后者是以低价租赁的方式,专供各类人才居住的周转性住房。货币补贴也包括两类,一是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补贴;二是向自行租房的各类人才给予货币补贴。

据了解,创业创新人才经认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第二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第三层次为能力、业绩、贡献比较突出的骨干人才。经认定的创业创新人才,不同层次,可购买(租住)的人才公寓,可享受的租房补贴也不同。

《保障办法》中规定,购买(租住)人才公寓方面,第一层次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60平方米以内;第二层次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第三层次人才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寓的售价及租价,由市物价局会同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市场平均售价、租价的70%核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租住人才公寓最长不超过3年。

在租房补贴方面,第一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每年不超过100人;第二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每年不超过200人;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每年不超过300人。

创业创新人才认定以及其他详细信息可登录福州市公务员局主页(http://gwy.fuzhou.gov.cn)查看。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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