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先收钱后交货男子诈骗2.2亿 每天经手苹果手机达五六百部

www.fjnet.cn 2013-01-24 15:25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为了更好地掩饰其犯罪手段,蒋某还拉拢张某、陶某作为马仔,负责转账、送货。据警方查实,每天由蒋某经手的苹果手机有五六百部,由于高买低卖,他每天亏损30多万元。到后期资金亏损巨大,已经无法填补、运转,资金链遂告断裂,直至案发。

2013年1月6日,福州某电子公司为了追讨被其骗走的300万现金,安排公司员工跟随蒋某,并于1月10日将蒋某围堵在房间内。之后,又有多名受害者闻讯赶到现场。由于无法还债,1月10日上午,蒋某通过手机短信联系另一名嫌疑人陶某,称被人殴打,要求陶某帮忙报警。

女朋友也被骗走现金800万

在众多受害者中,有一位是蒋某的女朋友林某。2009年底,林某在与朋友交往中认识了蒋某,看到蒋某的生意做得很大、出手阔绰,她也陆续被骗走现金800万元,其中大部分现金都是林某向家人、亲戚所借的。

警方透露,最高峰时,蒋某手中握有的资金高达数亿元,除了少部分用于购买手机,大部分均被他挥霍,用于购买房产、豪车、高档手表、皮具等。为了掩盖罪证,对于所做的一切,蒋某都不敢告诉家人。

知情人士透露,去年春节,蒋某回老家过年,不敢开车回家。到了家里,他拿出一万元现金给家人。他母亲以为儿子还在外面打工很辛苦,在蒋某离家返回福州时,又悄悄将钱塞给他。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