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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警方宣传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提醒“八项注意”

www.fjsen.com 2013-01-21 06:49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八项注意”

警方提醒,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应牢记“八项注意”。

1.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且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

2.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3.要由大人燃放,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并阻止他们燃放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及取出烟花爆竹内的火药做其他玩具;

4.要选择安全地点且平稳放置后燃放;

5.一般采用香烟或香点燃方式,点燃后,人立即走到安全位置,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产品,一般等待25分钟后再去处理;

6.不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燃放,如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高压线、公共场所等,农村村民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易爆场所,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7.严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戏;

8.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竿上,不要拿在手里。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文 俞松/摄 通讯员 榕公宣)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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