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夜场女借黑的兜风 无驾照撞人后逃逸

www.fjnet.cn 2013-01-18 08:4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被撞农民工至今昏迷,肇事者已投案;民警表示,无证驾驶致人重伤且逃逸,刑期或翻倍,的哥把车借给无证者,驾照要吊销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18日讯(记者张伟 通讯员 鼓交巡) 凌晨车祸,一辆的士撞了一名农民工。警方调查发现,肇事车辆竟然是辆黑的,开车的也不是的哥,而是一名夜场女子。

这是三败俱伤的悲剧:农民工至今昏迷;女子无证驾驶并逃逸,牢狱之灾已无法避免;的哥把车借给无证人士驾驶,虽已取保候审,但驾照是保不住了。

【案件回放】出了车祸 黑的司机还潜回现场

38岁的福州陈某曾因抢劫盗窃等罪行,数次“进宫”,刑满释放后,套牌当起黑的司机。因为常开夜班车,他认识了80后夜场女子刁某。

去年11月21日凌晨,陈某接了刚刚下班的刁某一起去吃夜宵,酒足饭饱后,刁某提出想学车,想拿陈某的黑的练练手。陈某答应了,还陪刁某上福州三环兜风。凌晨1:40,两人开着车回到福飞路龙腰路口时,撞倒了一名横穿马路的行人。

事故发生后,陈某让刁某先离开,他把车开往闽侯乡下,把车牌扔进闽江。处理完这些,陈某藏好车子,另外打的回到肇事现场,看民警办案。

陈某自以为掩饰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附近一个小区的夜班保安早已记下了他的车牌。正是凭着这个过期车牌,民警锁定了他和刁某。12月14日,两人投案。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