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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为避救护车“闯红灯” 警方称将协助销罚单

www.fjnet.cn 2013-01-14 06:58  陈文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14日讯(记者 陈文浩)元旦起实行的新交规规定:驾驶人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将被扣3分,但因为避让救护车而吃到罚单,又该如何申诉?前日,福州一车主为120救护车让路闯了红灯,事件传上网络后,引来许多网友关注。福建省公安厅、福州市交委、仓山警方纷纷出面表态,对于这类特殊情况,将会积极协调撤销处罚。

网友担心申诉难警方称将全力协调

前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称,一位车主在五一路省立医院路口等红灯左转时,其后有一辆120救护车响起了警报。这位车主顶着闯红灯的处罚,让出道路给120救护车通行。

这条微博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有了1000多的转发量。网友们在称赞的同时,也在为车主担心。有网友称,车主当时一定是左右为难,因为根据新交规,不避让特种车要吃罚单,但是闯红灯也会吃罚单。若吃了罚单,要如何处理呢?

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方微博对此也很关注,特意在网上@福州市公安局,咨询“对于此类特殊情况,若被违章处罚是否可以申诉处理呢”。对此,省公安厅官微说:“如果有被记闯红灯,我们会积极协调撤销。”随后又表示,公安机关会人性化管理,一定尽全力协调,不能撤销的话,“替交罚款”。

警方官微的发言让网友们吃下了定心丸,一位网友笑称,“公安厅官微发话了,以后出现类似情况可以@他。”

支招:申诉时可申请调视频监控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的民警表示,就网友讲述的情况,电子眼会照样拍照,因为机器是设定好的,不过车主可以向交管部门说明情况。

记者了解到,福州警方此前称,为避让急救车而违法,只要提供现场证据(包括请民警调出视频监控),就可以免予处罚。福州交巡警支队一负责人表示,“如果监控录像可直接证实驾驶人是给急救车让道,而不是故意闯红灯或随意变更车道等,交管部门会取消处罚。如果监控录像没有取证到有关画面,车主却收到罚单,当事人可提出申诉。”

关于如何申诉,仓山分局的民警介绍,这其实是申请行政复核。受罚车主写一个情况说明,交到做出处罚的单位,附上比如照片之类的直观证据。如果情况属实,警方会把罚单核销。如果还不行,车主可以向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直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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