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首批申请建档困难职工领到慰问金 现在仍可申请

www.fjsen.com 2013-01-08 09:08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春节我们还在福州过,这里挺好的,我们住得很习惯。”7日下午,来自湖北洪湖的环卫工人芦大姐在电话里大声地告诉记者,市总工会不仅帮助她和丈夫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还送来600元慰问金和慰问礼包,夫妻俩很高兴。

来到福州5年,今年57岁的芦大姐和丈夫万述智一直在光明港下游做内河保洁员,工作虽然辛苦,但夫妻俩觉得挺满足。“能和家人在一起,同事也相处得不错,我觉得挺好的。”芦大姐说,她把今年春节回家的机会让给了其他外地同事,自己和丈夫将在节日期间坚守岗位。

为了让像芦大姐这样的外来环卫工人感受到福州的温暖,2012年7月,市总工会启动了关爱环卫工人十年行动计划,环卫职工成为工会日常紧急救助和今年“两节”送温暖的重点对象。截至目前,市总工会已联合爱心机构为超过3000名环卫职工提供免费体检,筹集近64万爱心帮扶款,并在全市建立了120多家环卫职工服务点。而正在进行的2013年市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将为困难职工申请建档,并举行环卫工人专场慰问,为平日里辛劳的环卫工人送去节日慰问。

据了解,目前首批15名通过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申请建档的困难职工已领到慰问金,其中6名是环卫工人。市总工会表示,只要是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中的职工、农民工、退休人员或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一下条件,即可申请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意外致困户,因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或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援助的职工。

困难职工本人仅需向本单位(或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即可申请建档,详情可咨询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电话83227887。

(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