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福州民办幼儿园有望实行分类定级限价收费 家长或少掏钱

www.fjsen.com 2013-01-08 06:42  李建芳 李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政府拨款+家长缴费 共同承担入园成本

如何让高收费民办园降低收费,让幼儿实现普惠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入大家的视线,全国不少地方都推行了政府花钱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政策。我省的厦门也于2011年秋季启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对愿意接受协调实行分级收费管理制度的民办幼儿园,实行保教费最高限价和政府补贴。

据了解,针对有的地方出现的民办园拿到政府补助却没有实质上降低收费等问题,福州市目前探讨的是将政府拨款直接补助给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形成政府拨款补助+家长合理缴费共同分担教育成本的民办幼儿园价格管理机制,以保证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

学前教育有关专家建议,福州市可在今年春季开始在五城区试点财政补助制度,并在试点的基础上,于今年秋季在全市铺开。

如何让民办园有积极性?

将费用直接补助到家长头上,而不是补到幼儿园,那么,民办园还有没有动力接受政府的定级限价?民办园福州博士堡幼儿园园长林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让家长得到了实惠,肯定受家长欢迎。但这一政策对园方影响不大。

不过,有些园长认为,这样的举措只是家长受益,对民办园来说,不仅要接受限价政策,还要多做很多事情,园方什么实质上的好处都没有。

“政府有补助,相当于家长入读这所民办园的费用降下来了,这样一来,家长更愿意接受分级限价的民办园。”福州市学前教育有关专家认为,通过这一杠杆,让民办园愿意接受最高限价。同时,这位人士表示,也建议政府要对愿意接受最高限价的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