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机动车不按规定装号牌扣12分 不少车主云里雾里

www.fjsen.com 2013-01-06 10:05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公安部新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元旦起实施,其中,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目前榕城“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现象比较少见,但许多车主忽视了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警方对未按规定安装车牌的驾驶人,还未动真格进行处罚,主要以教育劝导为主。警方提醒,凡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车主,应尽快自查自纠并及时进行更换。

牌架外框不得带标志和装饰图

近日记者对市区部分车主进行调查走访时发现,大多数车主对新规中涉牌的相关处罚“将提高至一次记12分”表示了解,但对如何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不太清楚”。

据了解,公安部曾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进行修订,新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新标准,机动车可使用牌照架辅助安装号牌,但牌照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毫米;牌照架应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

另外,按照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标准《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悬挂,在指定位置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每副机动车号牌应当配置8个号牌固封装置,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前后2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