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出游途中摔骨折 旅行社该负责吗?

www.fjnet.cn 2013-01-06 09:34  朱丽萍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 朱丽萍)“原本高高兴兴到九寨沟旅游,不料却在旅游途中摔骨折,医疗费花了三万多。”近日,福州阮小姐致电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她母亲报名参加宁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沟之旅,途中摔骨折,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她还花费了1万元,旅行社却说自己没责任。

家属:老人出游摔骨折

阮小姐说,她父母于去年4月份,每人花费2000多元报名参加宁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沟旅游线路。不料抵达九寨沟的第二天晚上,她母亲在酒店下台阶时摔了一跤,导致头部缝了八针,腿部膑骨骨折,在九寨沟医院和成都医院做了基础的护理和包扎。

“回福州动完手术后,医药费和护工费共花了约3万元,找旅行社要材料进行保险理赔时,交通旅行社出具了一份6000多元的费用清单,要我们把这钱付清了后才肯出具理赔材料。”阮小姐说,这份清单上除了部分医药费,还有护工费、矿泉水费、水果费、糕点费等费用。

阮小姐告诉记者,这次意外,一共花费3.6万元左右,而保险只理赔了2.6万元。从去年11月初至今,她不下十次打电话找该旅行社负责人沟通,要求对方给予一些补偿,但是对方却迟迟未给回应,这让她很气愤。

旅行社:愿意给予千元补偿

昨日,记者联系了宁德交通旅行社总经理张平。张平称,阮小姐的母亲李女士是在入住九寨沟一家酒店时,在大堂与同伴聊天中,下阶梯脚踩空摔了一跤。由于该旅行社有为游客投旅行社责任险以及旅游意外保险。最后,保险公司认定的是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理赔不适用旅行社责任险。最后,旅游意外险赔偿了2.6万元给李女士。多出的1万元不在理赔范围内。

张平认为,事发时并不是酒店的地板滑以及酒店台阶设计不合理,而是李女士不小心摔倒的。李女士摔倒后,旅行社以及事发的酒店相关人士及时将李女士送到医院,并垫付了6000多元,已尽到责任。

张平说,建议李女士到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判决,交通旅行社都将严格执行。当然,从人道主义角度,该旅行社也愿意给予李女士千元左右的补偿。

律师:游客、旅行社以及酒店都有责任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称,根据相关法规,旅行社所说的“保险公司认定的是旅游意外险理赔,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游客的医药费,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除游客由于自身不小心需承担部分外,旅行社也应相应承担。酒店也应保障消费者安全,为此,旅行社也可以配合消费者向事发的酒店索赔。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