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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证潜规则,隐患令人忧

www.fjnet.cn 2013-01-05 09:5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租证产业链条背后,是对相关监管法规的漠视。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王继龙律师表示,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不同行业的资格证书,分属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比如,药师执业资格归药监部门管理、会计师执业资格归财政部门管理、建筑师及建造师执业资格归建设部门管理等。这些证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出借,否则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承担刑事责任。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称,租证明显违反相关规定。例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蔡思斌说,现在因为相关资质人才稀缺,不少单位不惜重金租证,在人证分离、主管部门督查不严等诸多因素作用下,导致租证愈演愈烈。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证书监管及人员检查,同时,证书持有者应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律。

福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石火学教授建议,针对租证现象,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增强纠查实效。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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