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因丈夫婚前的一笔债务 福清一女子婚后房产及账户被冻结

www.fjsen.com 2013-01-05 08:52  涂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丈夫婚前欠债 妻子要承担吗

福清一女子结婚后,却因丈夫十几年前的欠款,自己的房产、账户被法院冻结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5日讯(记者 涂明) 福清的翁女士,因为丈夫婚前的一笔债务,名下的房产和银行账户全被福清法院查封冻结了。因为这件莫明其妙的闹心事,翁女士与丈夫闹得不可开交。去年3月,翁女士一气之下,与丈夫离了婚。她说,这笔钱是前夫在1997年欠下的,她当时与前夫还不认识,两人在2010年才结婚。“为何老公婚前13年借的钱,还要我来承担?”翁女士很纳闷。近日,经翁女士申请,福州中院作出裁定,将翁女士丈夫欠款执行案“异地执行”——由福清法院转到长乐法院。

婚前13年欠债妻子房产被查封

据翁女士介绍,她与丈夫刘先生2010年年初登记结婚。过了1年多,福清法院查封了丈夫名下一幢5层楼的房子,理由是丈夫在1997年因做生意曾欠了别人15万元,月利率2.5%,本金已还,但利息还未还完。过了不久,因为丈夫的这笔欠债,翁女士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被查封,紧接着,她银行账户里70多万元也被法院冻结。

刘先生说,1997年,他借了杨某富15万元作资金周转,一直没钱还。2005年,杨某富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从刘先生户头划走29.2万余元,还清本金和部分利息,但是还欠20多万元利息。刘先生觉得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直到去年,杨某富的儿子(杨某富已去世)再次来到法院,要求还款,申请强制执行,翁女士因此被连累。

要欠款人配偶还款需债权人举证

法律界人士认为,从翁女士介绍的情况来看,她的丈夫是婚前欠债。婚前欠债,根据规定,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婚前举债的钱款,用于婚后生活,婚前欠债就算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的;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若市民有法律相关问题,可拨打本报968111热线与记者联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