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两新车无牌上路 被扣车还罚12分

www.fjsen.com 2013-01-05 06:52  张硕 汤先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5日讯(记者 张硕 汤先增 通讯员 洋中综 苍霞综) 福州一车主花费数十万买了一部豪车,还没来得及挂牌,就开车上路,结果受到扣车、驾照扣12分的处罚。昨日下午,福州苍霞派出所民警在台江同德路上,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崭新豪车,民警当即将其拦下。

随后,豪车车主被警方处以扣车、扣12分、扣驾照的处理。民警称,新车购买后三日内必须报牌,若未报牌,应向车管部门申请临时牌照方可上路,并且临时号牌要放在车窗右下角醒目位置,否则视为违规。新交规中,机动车上路未悬挂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扣12分。

无独有偶。

前日晚上,福州洋中派出所民警在学军路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崭新的小车未悬挂车牌,正在路上行驶着。

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并将车主带回派出所。车主说,小车刚买来不久,因是豪车就想挂个好牌,可结果一直没有自己心仪的车牌号,也就没有及时去上牌。按新规,该车主也被一次性扣了12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