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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失窃店主发微博“人肉搜索”误伤无辜网友

2012-10-17 08:38:57 吴臻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诚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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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0月17日讯(见习记者 陈文浩 记者 吴臻)近日,福州仓山一家饰品店里物品失窃,店方翻拍监控视频中的嫌疑人图像,发在微博上求“人肉搜索”。微博上网后,引起了图片上的两位当事人的不满,她们表示,自己并非小偷,却被当成小偷对待,十分愤慨。店方当天删除了微博并表示了歉意。

据福州对湖派出所的民警介绍,15日晚7点,他们接到报案,失窃的饰品店的店员给民警提供了监控视频。店方随后发出微博,记者看到,微博图片上有三个顾客,其中一名在偷窃,另外两人则在和店员交谈。

图片上的当事人,网名为“君摩lee”的市民,在昨日凌晨即发微博表示:“这条微博害我名誉受到损害。”她指责店方没有证据,就随便发别人照片到微博,说别人是小偷。另一位网名为“宁珂是魔”的当事人也表达了不满。

昨日下午,该店在微博上致歉。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店员工苏先生,他告诉记者,监控录像显示,小偷是一位年轻的孕妇,当时孕妇旁边还有两个年轻的女性,店方以为三个人是一伙的,所以将三人图像一起发上了微博。

望重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表示,网友在没有足够证据的前提下,在微博上披露他人信息不妥,会涉嫌侵犯对方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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