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10日讯(记者 李珂) 记者从省通信管理局获悉,日前,经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项目大陆工作小组和台湾工作小组联合确认,福州市(含平潭)具备作为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城市的基本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增加福州市(含平潭)为两岸产业合作无线城市试点城市。同时,决定在福州(含平潭)、宁波、成都三城市开展TD-LTE/TD-SCDMA/WLAN试点,为无线城市进一步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
相关阅读:
- [ 08-22]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始于政策 成于法治
- [ 08-16]台湾专家学者寄望两岸“财富快车”从平潭出发
- [ 08-13]投资环境持续优化 台资企业掀起入驻平潭新热潮
- [ 08-13]跨越之路·为民之举关键词(1):平潭开放开发
- [ 08-03]防御"苏拉":平潭重点项目停工 长乐马尾严阵以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