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1-12-30 08:1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乡镇卫生院也在对口支援范围 派出医生原则上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 本报讯(记者许才芳见习记者陈木易)福州每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开展对口支援,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昨日,记者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福州市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对口支援工作每三年一个周期,县(市)区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面积不少于1400-2000平方米,为乡镇卫生院提供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安排必要的装修经费。无法提供产权的,可由政府先行承担租金,采取租赁方式提供工作场所。 《意见》强调,要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住院患者由上一级医院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并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县级以上医院和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以采取专项合作的方式:即专项合作可以一家医院与一家或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也可以多家医院联合与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 专项合作项目应符合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满足居民健康管理需求。如人民医院提供中医特色合作,口腔医院提供牙病防治合作,眼科医院提供眼病防治合作,妇幼保健院提供妇幼保健合作,精神病防治院提供精神病防治合作,肿瘤医院提供肿瘤防治合作,综合医院提供老年病、高血压、中风防治等合作项目。 要选派主治或以上职称的医生 派出医生应适应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特色科目的诊治需要,原则上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派出医生数量不少于2人。 医生派出时间应相对稳定,一般为一年,副高级以上医生可放宽派出时间要求。帮扶医院应保证派出医生在基层正常上班,帮扶期间不得随意召回,派出医生的考勤管理由受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帮扶医院保障选派医生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帮扶医院不参与帮扶效益分成。受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给予选派医生适当经济补助,但选派医生不在对口帮扶单位领取工资。 允许医护人员多点执业 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允许医护人员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对口支援、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间依照执业范围开展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选派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其服务时间经考核确认后可作为晋升职称前医师下乡的累计时间。 |
相关阅读:
- [ 12-30]“新医改”进入收官年 公立医院改革须加速破冰
- [ 12-28]深圳公立医院将在2012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制度
- [ 12-28] 深圳公立医院将在2012年底前取消药品加成制度
- [ 12-27] 江苏成立慈善公立医院 “低保户”免费享基本医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