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建医疗分工协作新模式 对口支援乡镇社区医院
2011-12-30 07:1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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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我市农民在当地卫生院也能看上大医院的专家门诊。29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福州市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年1月起,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医院将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施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逐步构建“健康进家庭、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服务新格局。 基层医院都有“上级”医院 大医院支援基层医疗机构,这种模式其实在我市已经有多个试点。目前,全市有17家省、市公立医院与城区2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了对口支援合同,为受援医院提供医疗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帮扶;福州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市六医院、市一医院等4家市属医院还分别领办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4个较为紧密的医疗联合体,实行双向转诊。 此次出台的《意见》,实质上是对先期试点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完善。今后,这种对口支援的模式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市全面推广。每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将开展对口支援,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从而建立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共同发展的新模式。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新模式的推广,一方面能发挥大医院高层引领的优势,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在分工协作中,通过开展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也能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安全、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按《意见》要求,明年1月,全市各个县级以上医院要与支援的基层医疗机构确定对接关系,并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建立长期定点协作关系。据了解,对口支援工作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另外,前期已确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可保持稳定和延续。 对口支援有3种形式 在分工协作上,大医院具体如何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对此,《意见》确定了对口领办、专项合作和对口帮扶3种形式。 不论采取哪种对口支援形式,作为属地政府,要负责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作场所、配置诊疗设备、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中,福州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服务人口数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面积不少于1400~2000平方米、为乡镇卫生院提供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安排必要的装修经费;新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标准不低于1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区财政按照绩效工资标准及时核拨。 在对口领办的协作关系中,作为领办医院,则要选派熟悉业务、善于管理的骨干人员到基层任主任(院长),代表领办医院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事务,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不与领办医院合并管理;同时,选派业务水平高、专业对口的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工作,原则上医生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医生数量应满足基层各科室均能正常开诊的需求;此外,领办医院还要培训基层卫技人员,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等活动。 如果两者选择专项合作,福州各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专业卫生机构可发挥专业特长,通过议定具体合作项目,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例如,人民医院提供中医特色合作,口腔医院提供牙病防治合作,眼科医院提供眼病防治合作,妇幼保健院提供妇幼保健合作,精神病防治院提供精神病防治合作,肿瘤医院提供肿瘤防治合作,综合医院提供老年病、高血压、中风防治等合作项目。 在合作规模上没有特殊限定,可以一家医院与一家或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也可以多家医院联合与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 在对口帮扶的协作关系中,按要求,帮扶医院要选派医生驻点,满足社区居民诊疗需求,派出医生数量不低于2人,原则上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时间一般为一年。此外,帮扶医院还要帮助指导基层业务,培训基层卫技人员,每年至少帮助受援单位开展一项适宜技术。 协作医院医生可多点执业 为有效推动这一医疗新模式的实施,我市将针对医护人员执业、患者基层就医、公立医院提供多方面的优惠政策。 其中,在确定协作关系的医院间,将实行医护人员多点执业政策。允许医护人员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对口支援、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间依照执业范围开展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变更注册手续;选派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其服务时间经考核确认后可作为晋升职称前医师下乡的累计时间;选派医务人员在帮扶指导工作中的表现也将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医院要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为鼓励患者到基层就诊,将制定一系列相关的医保政策予以引导。例如,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住院患者由上一级医院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针对开展分工协作的公立医院,将实行相应的补偿和激励机制。其中,对派出医生的公立医院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经费补助;市、县医院开展对口支援的成效将纳入全市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医院年度评价和等级评审,针对对口支援工作落实到位的医院,则进行表彰、奖励。 明年起,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支援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估,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结束后,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相关新闻: 福州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也在对口支援范围 派出医生原则上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 东南快报讯(记者许才芳见习记者陈木易)福州每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都开展对口支援,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昨日,记者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福州市县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对口支援工作每三年一个周期,县(市)区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面积不少于1400-2000平方米,为乡镇卫生院提供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安排必要的装修经费。无法提供产权的,可由政府先行承担租金,采取租赁方式提供工作场所。 《意见》强调,要探索取消恢复期或慢性病住院患者由上一级医院转诊到分工协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后期康复治疗而产生的医疗保险二次起付线。并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县级以上医院和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以采取专项合作的方式:即专项合作可以一家医院与一家或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也可以多家医院联合与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 专项合作项目应符合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满足居民健康管理需求。如人民医院提供中医特色合作,口腔医院提供牙病防治合作,眼科医院提供眼病防治合作,妇幼保健院提供妇幼保健合作,精神病防治院提供精神病防治合作,肿瘤医院提供肿瘤防治合作,综合医院提供老年病、高血压、中风防治等合作项目。 要选派主治或以上职称的医生 派出医生应适应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特色科目的诊治需要,原则上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派出医生数量不少于2人。 医生派出时间应相对稳定,一般为一年,副高级以上医生可放宽派出时间要求。帮扶医院应保证派出医生在基层正常上班,帮扶期间不得随意召回,派出医生的考勤管理由受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 帮扶医院保障选派医生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帮扶医院不参与帮扶效益分成。受帮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给予选派医生适当经济补助,但选派医生不在对口帮扶单位领取工资。 允许医护人员多点执业 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允许医护人员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对口支援、分工协作的医疗机构间依照执业范围开展多点执业,不需要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选派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其服务时间经考核确认后可作为晋升职称前医师下乡的累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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