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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江口湿地被蚕食 砂土倾倒乌龙江岸边

2011-12-14 08: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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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说法】禁止破坏防洪堤搞开发建设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周边一些工地建设和部分村民人为破坏,三江口的湿地、滩涂逐渐被蚕食,紧邻乌龙江畔的部分防护林被砍伐,甚至一些施工单位将砂土倾倒在乌龙江岸边,沿岸还堆放了多处碎石堆。其中在乌龙江防洪堤内的施工工地是一个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今年6月该地块挂牌出让后,将作为开发福州三江口旅游文化城项目,用地总面积400056平方米,合600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房。”昨日,福州市水利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禁止破坏防洪堤搞开发建设。

该相关人士指出,乌龙江和闽江上的防洪堤对保障当地防洪安全至关重要,如果在新规划的防洪岸线内建房,水利部门是不会批准的。而在新防洪堤还未建成之前,旧防洪堤仍然发挥重要作用。

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该工地外侧沿乌龙江岸边,目前并没有新建防洪堤,也没有新建防洪堤的迹象。

据悉,福州市前几年出台的《水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闽江下游福州段防洪堤管理范围为堤脚线外延5米内的护堤地,保护范围为护堤地外延50米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水域,禁止在管理范围内兴建影响水工程正常运行的建筑物与其他设施。

据悉,《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线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指出,开发利用新增土地时,未同时配套建设防洪排涝设施的,责令立即改正,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也明确规定,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砍伐或者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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