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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冲账火了“代开发票” 买卖双方都要受处罚

2011-12-13 14:2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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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底,企业总会收到不少代开发票的广告传真

“本公司为您提供发票代开业务,郑重承诺所开发票百分百真实有效。可由贵公司上网查询真伪,税务验证后再付款……”。日前,一位企业主致电本报,反映近两个月,他的公司收到的“代开发票”的传真和传单不下百份,让他不胜其扰。“再说了,虚开增值税发票不是犯法的吗?”

临近年底,类似”代开发票“的行为又猖獗起来。

年底冲账火了“代开发票”

一些单位年底冲账(在同一会计年度中,发现处理过的业务中由于某一笔会计分录处理不恰当,进行更正后再账务处理)、突击花钱、私设“小金库”等“动作”往往需要发票,因此各种代开发票的“生意”又火了起来。

昨日,这位企业主向记者展示了厚厚的一沓A4纸,这些都是他的公司近两个月收到的代开发票的传真。

记者随后打电话联系一些代开发票者,对方表示有普通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普通发票手续费为2%,增值税发票手续费为7%-8%。普通发票支持货到付款,企业可以在收到发票并上网验证后再付款,而增值税发票会收取一定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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