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冲账火了“代开发票” 买卖双方都要受处罚
2011-12-13 14:26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每到年底,企业总会收到不少代开发票的广告传真 “本公司为您提供发票代开业务,郑重承诺所开发票百分百真实有效。可由贵公司上网查询真伪,税务验证后再付款……”。日前,一位企业主致电本报,反映近两个月,他的公司收到的“代开发票”的传真和传单不下百份,让他不胜其扰。“再说了,虚开增值税发票不是犯法的吗?” 临近年底,类似”代开发票“的行为又猖獗起来。 年底冲账火了“代开发票” 一些单位年底冲账(在同一会计年度中,发现处理过的业务中由于某一笔会计分录处理不恰当,进行更正后再账务处理)、突击花钱、私设“小金库”等“动作”往往需要发票,因此各种代开发票的“生意”又火了起来。 昨日,这位企业主向记者展示了厚厚的一沓A4纸,这些都是他的公司近两个月收到的代开发票的传真。 记者随后打电话联系一些代开发票者,对方表示有普通发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普通发票手续费为2%,增值税发票手续费为7%-8%。普通发票支持货到付款,企业可以在收到发票并上网验证后再付款,而增值税发票会收取一定的定金。 |
相关阅读:
- [ 12-13]代开发票生意火 给的大多是假票
- [ 12-11] 代开发票红火曝法律黑洞专家支招破解
- [ 11-15]"代开发票"广告轰炸写字楼 记者揭秘其中"玄机"
- [ 11-15]"代开发票"广告轰炸写字楼 记者揭秘其中"玄机"
- [ 11-03]代开发票生意火背后猫腻多 买票已成行业潜规则
- [ 11-01]岁末代开发票“生意”火爆 百万元发票随便开
- [ 10-11]街头、楼道里美女套近乎推销代开发票
- [ 10-01]为偷逃税款委托他人代开发票收货款 差点损失25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