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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用海奏响致富曲 “五公开”规范海域使用权

2011-12-13 10:4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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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开”规范海域使用权

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我市出台了《规范村委会养殖用海二次发包工作实施意见》,去年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开先河,全面推行海域管理“五公开”工作机制,海域使用权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法律法规公开。通过在政府及海洋渔业主管部门的网站上公布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强化广大渔民规范用海观念。

二是办证程序公开。深入推进海域使用审批制度改革,把海域使用申请、环评、受理、报批等方面的工作程序和制度纳入网上审批,减少了各种行政审批许可的流程时限,比法定审批时限平均缩短了一半,切实为用海者提供了便利。

三是收费标准公开。把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传达到基层,并把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向社会、企业公布。

四是用海情况公开。做到每宗填海项目都必须经过听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让全社会了解我市海域使用管理情况。

五是监督机制公开。在全市51个沿海乡(镇)组建乡(镇)海洋管理站,共选配海洋管理员105名,形成了市、县、乡三级海洋管理网络;所有用海项目均进行集体逐项审核把关,规范了海域使用审核审批行为,有效地预防了审核、审批过程腐败行为的发生;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海洋管理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员对海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海域使用权管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不仅避免了渔民的无序开发和乱圈海区的现象,也确保了用海过程的公开、透明,有效推动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安定稳定。同时,进一步调动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海域资源的保值增值,壮大了渔村集体经济。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 通讯员 郑方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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