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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商偷梁换柱瞒天过海:“三盛”为何变“五和”

2011-12-13 09:39  孙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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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法制今报12月13日报道(记者 孙毅)

售楼广告上打的是三盛地产的名号,销售人员也表示卖的就是三盛地产的房子,可签合同时出卖人变成了福建五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而不是宣传中的开发商。这一改变,让购买三盛国际公园的业主们疑惑不已。“三盛”和“五和”究竟是什么关系,如果出现纠纷法律责任该由谁来负?针对业主们的疑问,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买的谁的楼盘?业主蒙了

三盛国际公园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园村,引发纠纷的几幢楼位于该楼盘的B1地块。该地块上共有5栋楼,于今年6月份开盘,至今已全部售罄。有业主买卖时比较顺利,但到了签合同环节,问题出现了。

“承诺赠送给我们的阳台现在要收取一半的钱,合同约定面积计算方法也跟之前说的不同,开发商与业主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严重不对等。但最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搞不清楚到底买的是谁的房子。”业主洪东煌告诉法制今报记者。

今年8月份,洪先生看到三盛国际公园的销售广告后,对该楼盘产生了兴趣。通过咨询售楼人员,洪先生决定购买该楼盘5号楼的一套单元房。9月11日,洪先生在三盛国际公园的售楼部缴纳了10万元定金,并与销售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的认购书。

在洪先生提供的这份编号为0002152的认购协议书上,记者看到,这份名为【三盛·国际公园】认购协议书的文件上,虽然盖着“三盛国际公园销售专用章”,但出卖人一栏却写着“福建五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从销售广告到售楼人员都宣称这是三盛国际公园所开发的楼盘,为何出卖人会变成五和公司?洪先生等业主就此询问了销售人员。但对方表示,“五和”就是“三盛”。

由于无法确定两者间的关系,不少业主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并要求销售方退房。但销售方却表示,认购协议书具有正式法律效力,如果业主退房,定金就要被没收。

“我们是冲着三盛地产的品牌影响力才购买的房子,如果当时说明是五和的房子,我们可能根本不会购买。地产商这种行为属于欺诈,不仅要退还定金,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林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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