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11日讯 栏目主持 吕蕴岚 我想问 福州城门的14岁少年小黄从记事起,他和妹妹就靠老妈打工和亲友接济过生活,父亲老黄从未有过正经工作,整日在家酗酒,喝醉了就打人;近年来,父亲还染上赌博的恶习,甚至还把亲友凑的小黄的学费偷去当赌本,让小黄对父亲非常愤怒。 昨日,小黄联系上主持人说,“那个人”(指他父亲)从未对这个家、对儿女尽到责任,只给母子三人带来痛苦和羞辱,想咨询如何通过法律来断绝父子关系,将来也不赡养“那个人”。 小黄的描述涉及家庭暴力等行为,主持人将他的情况反馈到省妇联,工作人员立即作出相关安排。 我来答 林武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 影视作品和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断绝父子/母子关系”的说法,但实际上,父母和子女是血亲,血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也就是说,小黄想要通过公证或者上诉等方式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是不可能做到的。 小黄认为父亲没有尽到抚养责任,从生活、人情的角度可以这么说,但是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负有共同的抚养责任,眼下老黄夫妇没有离婚,即使是妻子打工赚钱养活儿女,在法律上仍算老黄尽到了抚养责任。因此,小黄兄妹俩在父亲晚年仍需尽到对父亲的赡养义务。义务是不能推脱、免除的。 从以上两点来分析,小黄提出的“断绝父子关系”是不现实的。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在小黄兄妹俩成年以前,老黄夫妻离婚,女方再嫁,按照《收养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小黄兄妹和继父形成新的抚养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小黄有可能减少对生父的赡养份额。 □律师提醒: 儿女不孝老人也有“招” 子女不能断绝和父母的关系,同理,父母也一样不能断绝和子女的关系。遇到啃老、不孝的子女怎么办? 林武律师给有这样烦恼的父母们支个招: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若子女不履行义务,父母可以与第三方(自然人、组织或者政府)进行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第三方赡养老人终老,老人财产归第三方继承,与儿女无关。 |
相关阅读:
- [ 10-24]朱莉父亲首曝光父女断绝关系内幕 称其有严重精神问题
- [ 09-20]小伙捐干细胞救人遭家族阻拦 被爷爷威胁断绝关系
- [ 08-04]五年级学生厌烦英语培优 欲签字画押断绝母子关系
- [ 03-02]晋江:讨“断绝关系费”被拒绝 动手伤父获刑1年
- [ 07-09]南平政和母亲寻被拐儿18年 亲儿断绝跟她联系(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