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工厂赖账被强制还钱 银行申请抵押借款合同公证

2011-12-08 06:5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一家食品厂因扩大生产规模向银行贷款,双方前往福州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抵押借款合同公证。抵押借款合同到期后,银行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并持公证书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到法院的支持,从而避免了诉累。

2010年4月,一家食品加工厂的负责人和一家银行的负责人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抵押借款合同公证。公证员从双方陈述中了解到,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休闲食品非常迎合旅游市场需要,产品一投入市场就供不应求,订货单如雪片般飞来。为此,加工厂有意扩大生产规模,再开发一条生产线,把企业做强做大。经测算上一条新的生产线需要投入1000万元资金。加工厂由于全部流动资金都己用来购买生产原料,要想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经过充分市场调查,认为该食品加工厂生产的产品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意贷款给加工厂,并提出必须用加工厂的设备作抵押,而且双方要到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抵押借款合同公证。

公证员受理了双方的申请,审核了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询问加工厂是否愿意接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加工厂信心满满地表示同意。于是公证员给双方出具了借款期限一年、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