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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增加15个烟花爆竹销售点 不久将开始发售

2011-12-06 07:2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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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夏菁)福州市烟花爆竹禁改限进入第六年,今年售价将基本与往年持平。记者昨日获悉,今年福州四城区(除马尾区外)仍实行前年开始试行的帐篷式销售,目前初定165个零售网点,较去年150个网点略有增多。

作为春节必备年货的烟花爆竹,不久后将在福州市场上售卖。据悉,限制性燃放将一直从农历腊月廿四(明年1月17日)持续至正月十五(明年2月6日),历年烟花爆竹的开售时间都略早于农历腊月廿四。

针对市民最为关心的价格问题,批发企业一高层称,尽管原材料上涨迅猛,但供销系统将采取各种措施,今年烟花爆竹售价将与往年相当,仅部分新增品种略有提价。

据了解,今年3月27日,经湘赣(湖南浏阳、醴陵,江西万载、上栗)四县市花炮主产区花炮商会联席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对烟花爆竹产品销售价格进行全面调整:组合烟花类、升空类、吐珠类、造型玩具类、小型礼花类等烟花产品的销售价格在原价格的基础上内销提高15%以上,出口提高25%以上;爆竹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在原价格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礼花弹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在原价格的基础上提高20%以上。

不过,福州市供销社将采取各种措施实现向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比如要求各批发企业加强企业成本核算,抓好价格自律工作,从采购货源的源头抓起,货比三家,比质比价,通过招投标等有效办法控制采购商品价格。同时,加强运输、仓储、批发、配送、零售等环节的成本核算。

今年,福州市供销社要求各批发企业制定烟花爆竹商品零售指导价,各零售点应将指导价公开张贴,对不遵守指导价格规定且消费者有投诉的网点,责令整改,不听劝诫的,可停止供货,并建议颁证部门收回证照,取消经营许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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