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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瘦小少女持刀抢夜行女 作案不到两小时被抓

2011-12-03 12:5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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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三名十四五岁的少女缀学后没钱上网,便相约抢点上网费。因人瘦个子小,她们不敢抢男人,便去抢夜行的女子。作案后不到两小时,她们就被警察抓住。2日三人被刑拘。

罗源籍少女黄某和福州女孩陈某、林某此前同在一所学校念书。陈某15岁,黄某、林某均为14岁。念到初二时,三人就一起缀学了。案发前一天,黄某还随母亲在福清学做寿司,母亲希望她能以此谋生。不过黄某不感兴趣,于是跑到福州找陈某和林某玩。

三人见面后去网吧玩起游戏。三人都感叹没钱,玩得不尽兴,其中一人于是说:“电视里不是经常演,拿把刀威胁一下,别人就会乖乖交出钱吗?”三人于是到地摊上买了一把折叠刀,并约定在仓山区郭宅村一条小巷内行动。

12月1日晚11时30分许,杨小姐和朋友郑小姐上完夜班,途经郭宅村上洲路与南二环交叉口,陈某等人突然持刀出现,抢走杨小姐的挎包,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化妆品等物。一得手,陈某等人立刻撒腿就跑。

杨小姐向盖山派出所报案后,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2日凌晨1时许,当民警带着杨小姐准备返回派出所时,在郭宅村一条小巷内看见两名女子,她们正是其中两名抢劫者陈某和林某。

陈某和林某承认参与抢劫。她们说,由于所抢的挎包内没钱,她们以为受害者不会报警,就随手把抢到的包和作案的刀扔进附近的池塘。事后,陈某又和林某一起到一家网吧继续上网,直到网吧关门才离开,不料在回家路上被逮住。根据陈某的交代,警方在盖山步卓村某出租屋内找到黄某。

记者了解到,林某的父亲因伤害罪入狱服刑,其他两名少女的父母也因为要谋生,很少管教孩子。现三人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盖山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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