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服务> 健康 > 正文

时尚妈妈染发满月宝宝过敏 专家:不宜染发烫发

2011-12-03 07:4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染发烫发后,母亲身体无恙,宝宝却出现皮肤红肿、腹泻等过敏症状。看着刚满月的宝宝挨饿却不能喂养,赶时尚的年轻辣妈追悔莫及。日前,福清三山工商所调解一起母亲哺乳期染发致婴儿过敏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0元。

11月25日,消费者林女士刚坐完月子,便迫不及待地前往福清市三山镇剪艺美发店染发烫发。谁知第二天,林女士的宝宝就出现皮肤红肿、腹泻等症状,第三天仍不见好转。医生检查后称:母亲染发后,染发剂中的有毒成分进入体内,随后通过母乳进入孩子的身体,导致宝宝拉肚子哭闹。林女士与宝宝接触时,头发直接触碰到宝宝稚嫩的皮肤,导致宝宝出现皮肤红肿等过敏反应。

鉴于林女士的状况,医生建议她5天之内不要接触孩子,且暂停喂奶。一边是孩子拒吃奶粉饿得哭叫,一边是自己饱受涨奶之苦,林女士认为美发店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2月1日,她前往福清市三山工商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组织消费者和商家联系,林女士称,她在消费中与发型师聊天,多次提起孩子刚满月,发型师并未提醒她染发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但商家认为,林女士消费前,已做过过敏测试,未出现过敏反应,因此拒绝赔偿。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赔偿林女士婴儿医疗费1000元,并退还林女士的染发费用400元。

工商部门提醒商家和消费者,染烫发前双方应当充分沟通,消费者应当明确告知自己的特别身份或身体状况,商家也必须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以防止危害发生。专家也提醒爱美人士:染发烫发应慎重,过敏体质、高血压患者、心脏病患者、哮喘病患者、准备生育的夫妻、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均不宜染发烫发。

(福州晚报记者 魏旸艳 通讯员 黄丽萍)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