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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配置残疾人代步车 自愿放弃配车者可获4000元

2011-12-02 07:41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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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余少林)11月29日,长乐市政府下发了《长乐市规范下肢残疾人代步车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从11月29日至12月12日,对下肢残疾人代步车进行收购,并配置规范的残疾人代步车或给予相应补偿。此后,长乐将禁止不规范下肢残疾人代步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代步车应严格依照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主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代步车收购、配置或补偿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规范车或者领取补偿的,收回牌证车辆并追回补偿。在此项工作完成后,一旦发现利用残疾人代步车在城区从事非法营运的,取消并追回相应补助,依法依规处置车辆。

据悉,新配置的代步车,每辆每年还将获得300元的燃油补贴。凡是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的下肢残疾人,且已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有不符规范的下肢残疾人代步车车主,均可持户口本、身份证、《二代残疾证》到所属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申请换购新的规范代步车,换购申请时间截至12月12日。

长乐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残疾人若在规定的时限内自愿上交不规范代步车,需要配置规范代步车的,将在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培训、统一发证、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后予以配置;对在规定时限内自愿上交不规范代步车,且本人愿意放弃配置规范代步车的车主,可获得政府给予的4000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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