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12岁男孩被熟人骗走捂死 惨案缘于感情纠葛
2011-12-01 07:08 徐文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11月20日下午2时许,长乐金峰镇仙高村12岁男孩明明(化名)被熟人——25岁的女青年林某从家中带走后失踪。11月26日,林某在福州被长乐警方抓获,警方根据其供述找到了被抛尸的明明。林某称,因为和明明的堂姐有感情纠纷,她想以明明为筹码胁迫对方与她电话联系,后嫌明明吵闹将他捂死。 儿子在家被熟人带走 明明的父亲李先生告诉记者,11月20日是星期天,当天下午5时许,明明的妈妈回家时发现平时这个时候都在家的儿子不在家。她问明明的奶奶孩子的去向,奶奶说当天下午2点多,林某抱了个孩子过来玩,后来明明就跟她出去了。因为林某经常到他们家玩,彼此都很熟悉,他们也没在意。 到了晚上9时许,明明仍然没有回来。一家人开始紧张了,拨打林某的电话发现关机了。明明的父母猜测明明可能在同学家里打游戏,于是找到老师,把他同学家里的电话打了个遍,都没有找到人。 第二天一早,夫妻俩跑到学校,发现儿子没来上学。明明妈妈再次拨打林某的手机,这次打通了,明明妈妈于是小心翼翼地询问林某把明明带走后去了哪里,是否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让她帮忙寻找。没想到林某很生气地说明明跟她玩了一会儿就自己走了,不要诬陷她,她在福州的家里,有事情,没空帮忙,随后关机。 惨案缘于感情纠葛 李先生随后报警。长乐警方对此非常重视,经过几天的蹲守,于11月27日在福州将刚下公交车的林某抓获。 经讯问,林某承认,因与明明的堂姐李某某有感情纠纷,11月20日下午,她将明明骗走,并用透明胶带将他捆起来,想以此威胁在美国的李某某与其电话联络。但是明明被捆住后一直吵闹不休,当天晚上7时许,林某将其捂死,随后将尸体扔到长乐文武砂镇东山桥附近偏僻的河里。 警方随后根据林某的供述找到了明明的尸体。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
相关阅读:
- [ 10-25]安溪一母亲捂死3个月女婴 因与婆婆吵架为泄愤
- [ 09-20]借钱不成用毛巾捂死同事 晋江一洗头妹殒命租房
- [ 09-01]母子3人家中死亡 知情人称母亲割腕孩子被捂死
- [ 08-30]19岁未婚女孩涉捂死亲女并抛尸
- [ 08-29]19岁妈妈捂死亲生女婴扔进垃圾推
- [ 07-30]14岁少年欲行强奸捂死邻家女 平时爱看黄色小说
- [ 07-05]丈夫不堪压力捂死患癌症妻子 死者婚前隐瞒疾病
- [ 06-22]父母打工疏于监管 4岁男孩将10个月弟弟捂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