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被收养户口未解决 高考报名在即女生很急
2011-11-29 07:2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家人为她落户问题四处奔走,写了不少申请报告。 福州新闻网讯 近日,19岁的小华向本报反映,高考报名临近了,由于她是“黑户”,可能没资格参加高考,“错过高考,意味着什么?我不敢去细想。” 记者了解到,小华的养父陈庆曾把他四处奔波为小华落户的事向本报反映过(本报2005年11月8日A4版《小华何时能摘掉黑户帽子》曾报道)。时隔6年,小华要参加高考了,她的户口问题还是没解决。 她没有身份证 不能参加高考 小华是奶奶和爸爸1992年冬在建海市场把她捡回家收养的。由于陈庆与她的年龄相差不到40岁,未能办到收养证,因此一直是黑户。在她8岁左右,她家人向学校和教育局反映情况,瀛滨小学同意她入学。小学毕业后,由于成绩优秀,她被推荐到福州十四中就读,三年后进入华侨中学读高中。由于成绩比较优秀,家境不大好,学校都免了她的学费。眼看要报名参加高考了,却因为没有户口而没资格报名,这让她很着急。 小华告诉记者,高考报名的时间是12月1日到4日,老师通知说高考报名一定要有身份证,“我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参加高考了。错过高考,意味着什么?我不敢去细想”。 或按非亲属关系 办理落户 据了解,《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28日上午,记者和小华一起到台江区瀛洲派出所户籍办理处咨询她的落户问题,工作人员把电脑里的《入户须知》第16条规定给记者和小华看:“被抚养弃婴(系2008年9月5日之前捡拾)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凭监护人申请报告、户口簿、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务区民警调查访问知情人,并制作笔录四份以上(其中监护人一份、见证人一份以上、邻居二份),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 派出所大厅办户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华由于没有民政部门的收养手续,她只有将自己的户口落户在养父家,双方的关系将被定为“非亲属关系”。小华仔细抄下需要办理的资料,并说回去再和家人好好商量一下,争取把自己的户口办下来。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文/摄)
|
相关阅读:
- [ 11-29]成人高考代考舞弊事件频发 考试制度受质疑
- [ 11-28]贵州高考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12月1日开始报名
- [ 11-27]教育部鼓励自主考生提前填报志愿 拟安排在高考前
- [ 11-26]高考今开始网上预报名 还需到确认点确认信息
- [ 11-26] 陕西:2012年高考报名政策有三个新变化
- [ 11-26]今天开始高考网上预报名 时间至12月4日止
- [ 11-26]高考26日开始网上预报名 需到确认点确认信息
- [ 11-26]2012年高考26日可开始网上预报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