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名单 每三年表彰一次
2011-11-29 06:5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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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中央文明委28日起至12月2日,在中国文明网对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予以公示。福州市顺利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 此外,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长乐市航城街道洋屿村、马尾区亭江镇入选第三批文明村镇公示名单;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福州电业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审计局、福州实验小学、闽侯县地税局、福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入选第三批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此次入选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的省会、副省级城市共有9个,按公示名单排列,依次为:湖南长沙市、广东广州市、福建福州市、吉林长春市、浙江杭州市、河南郑州市、西藏拉萨市、宁夏银川市、贵州贵阳市。山东临沂市、湖南常德市、江苏扬州市、山西长治市、山东淄博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河南洛阳市、四川绵阳市、湖北宜昌市、河北唐山市、广东江门市、浙江嘉兴市、江苏常州市、新疆克拉玛依市等14个地级市,北京朝阳区、上海长宁区、重庆渝中区等3个直辖市城区等也顺利入选,黑龙江绥芬河市作为唯一的县级市入选。 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今年4月,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审核、本地公示、文明委审定等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推荐了候选名单。中央文明办对各地推荐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进行资格审核,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意见,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进行独立测评,依据国家统计局测评成绩排序,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候选名单;对各地推荐的全国文明村镇,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和抽查;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全国文明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组织向文明单位所在地方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交叉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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