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整治违法占地建房 非法转让土地也将受严处
2011-11-25 07:2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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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4日获悉,从11月21日起至明年1月10日,福州市开展集中整治各类违法占地及建房工作,严厉打击占用公共绿地和河道、挤占消防通道等违法占地及建房行为,并严厉查处非法转让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行为。 此次整治的重点是:占用公共绿地、河道、滞洪区等公共用地和占压各种管线、挤占消防通道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城市重要地段、重要节点、主要出入口和沿江沿河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内影响景观风貌保护的违法占地及建房;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违法占地及建房;非法转让土地及房屋等变相房地产开发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 按照前期摸底排查情况,福州市要求各县(市)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领导机构部署组织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市容管理)、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针对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下达处理决定,督促当事人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清违决定,报请县(市)区政府批准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实施查封或强制拆除。 对在建违法占地及建房要立即停止,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危害公共安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要予以拆除;其他违法建筑要分门别类,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逐步整改;对认定为非法转让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以各种手段阻挠执法、顶风违规的,要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对工作不力、隐瞒不报、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应予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非法买卖土地等变相房地产开发和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严肃查处。 (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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