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构建大都市区 促进福州与平潭区域互动融合
2011-11-25 06:4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相关阅读:
- [ 11-24]《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获批在八闽引起热烈反响
- [ 11-23]王炜:全力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开放和闽台交流合作
- [ 11-23]我省8所高校将进驻平潭产业创新研究院
- [ 11-21]平潭总体发展规划获批 全岛放开政策优惠超特区
- [ 11-21]抢抓机遇,为平潭开放开发贡献力量
- [ 11-20]国务院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
- [ 11-19]国务院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 [ 11-18]省检验检疫服务“海峡号”首航 服务平潭开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