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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将评出50家诚信药企 投诉处结率须达100%

2011-11-23 07:07  李蓓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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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2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今年福州市将在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中,评选50家“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并授予“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要成为“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参评的药企必须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其中,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连续2年在法律上无任何不良行为警示记录;企业信誉好,投诉率低,投诉处结率达到100%,售出药品未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

获评的诚信单位将会得到一些特别“奖励”。如在安排年度药品计划抽验时,将视具体情况减少或取消对该药店的抽验批次,还将被推荐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和医保定点单位。

据悉,诚信单位的称号并非终身制,市药监部门将会进行动态监督。凡发现诚信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第一次给予警告,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药店将一律取消“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福州日报记者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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