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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手续费合伙虚报注册资本 出狱男子又被判刑

2011-11-22 07:19  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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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为了赚取1万多元的手续费,王某辉铤而走险,伙同他人虚报公司注册资本2400万元。日前,鼓楼区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他有期徒刑8个月16天,并处罚金24万元。

王某辉曾因抢劫罪被判刑10年,直到2008年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不思悔改,仍在伺机干些不法勾当。

陈某书、林某、陈某金(均另案处理)等3人于2007年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先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实到资本仅600万元,尚有2400万元一直未到位。

去年5月,陈某书、林某、陈某金找到王某辉商议后,决定由王某辉介绍黄某垫资2400万元汇往该投资公司的账户,陈某书等人负责提供公司登记的有关材料,共同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将该公司的实收资本由6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注册资本登记成功后,黄某马上就把所垫的资金抽走了。王某辉从中收取了1.2万元。

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辉伙同他人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2400万元,其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他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罪,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王佩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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