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明年4月30日截止

2011-11-20 07:3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记者18日从市质监局获悉,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明年4月30日。

申报条件及要求为: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在国家、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企业,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且在检验检疫部门信用等级为A类或分类评定为一类;符合福州市经济发展结构要求,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政府指标要求,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依法纳税,三年内未出现税收违法行为等。

申报范围为: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仅限软件开发)。申报类别为:中型及以上制造业、小型及以下制造业、服务业(软件开发类)。其中,申报“小型及以下制造业”类别的,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1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2009年至2011年,年销售收入每年的增长率均≥30%。

福州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所有类别授奖总数不超过5家。市政府给予每家获奖单位5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10万元用于奖励该企业或组织的质量负责人。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林娟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