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昨严查校车 国标校车和问题校车反差大
2011-11-18 06: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国标车内,木隔条坐椅方便老师观察车内状况
左后轮都破了 问题校车:轮胎烂了也上路 另一辆牌照为闽A06670的大巴也开过来了,是马江民工子弟学校送学生的车子,但车上没有“校车”标志,也查不到该车备案记录,目前已请求马尾警方协查。让人吃惊的是,车子前挡风玻璃的正中有裂纹;左后轮胎居然已烂了半米多长,露出了内胎。司机说,这车已开了十几年。 紧跟着该车的,是马江民工子弟学校的另一辆车子,牌照为闽A07666,该车行驶证已过期2个月。 昨日11时许,临江派出所也在仓山仓浦路上查获了两部运载小学生的问题面包车。 一部车牌号闽AEC023,载的是一所托管班的孩子。该车没超载,但司机没有营运资格证。 另一部车牌号闽AW8758,核载14人,却坐了15人。 警方:每周专项检查 晋安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林同旺手里,拿着一摞晋安区所有登记过的校车名单,包括隶属于哪个学校、具体车况及联系人电话。“主要是幼儿园和小学,以幼儿园居多,共55辆。”林同旺说,每周都会在路口安排专项检查,名单上的校车属重点监控对象。 林同旺说,目前要求学校,不管是自购还是长期包租的车子,只要是专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都必须到公安部门登记,并报教育部门备案。但仍有不少学校为躲避监管,用一些社会车辆接送学生,没办理任何登记,就是俗称的“黑车”。 “对付这些车子,主要就靠路面民警的经验。”林同旺说,比如刚才那辆烂轮胎的车子,就是民警眼尖,一眼从车流里“抓”了出来。 晋安警方要求,校车驾驶员必须“三无”:三年内无扣满12分记录,无重大交通违法,无犯罪记录。所有校车,都必须有教师跟车,司机在每天锁车前必须检查学生是否全部下车。 |
相关阅读:
- [ 11-17]厦门200多辆校车仅69辆登记 校车超速超载现象严重
- [ 11-17]建瓯一超载校车司机口出雷语 3个小孩才算一个人
- [ 11-08]核载35人校车挤了52名学生 被交警拦下处罚
- [ 10-29]校车超载调查:靠"校车"拉生源 用黑车蒙混过关
- [ 10-27]6座"校车"竟塞进28名学生 黑车牵出无证"黑学校"
- [ 10-19]福建严禁校车超员超速 未登记校车不得上路运营
- [ 10-04]闽将在两项立法中规范校车管理 应喷涂统一标识
- [ 09-23]7人座位坐了12个人 两部校车在莲前违规被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