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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14年却过不了户 房东称当年欠赌债被迫卖房

2011-11-15 08:13  陈鸿星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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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大发(化名)14年前向阿丽(化名)买房后,阿丽一直不肯协助他将房子过户到他名下。无奈之下,大发将阿丽告上法庭。

阿丽声称,由于当年欠下赌债,她被迫低价卖房,双方签的是无效合同。近日,福州市中院终审审结了此案。

买房14年 房子过不了户

1997年3月,大发与阿丽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阿丽以8.5万元的价格,将其名下坐落于茶会小区的一套单元房及杂物间(建筑面积共64.75平方米)转卖给大发,过户费用由大发承担。双方在此协议书上签字,并经熟人阿龙(化名)在场见证签名。

签协议当日,阿丽出具收条,称收到大发8.5万元,并由阿龙在收条上见证签名。此后,这套房子就交给大发使用。

10多年来,大发多次要求阿丽协助他将房子的产权过户到他名下,可阿丽一直不同意。大发只得将阿丽告上法庭,要求其协助过户。

卖家称欠赌债 被迫卖房

庭审中,阿丽辩解称:诉争的这份房产转让协议是她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签的。1997年2月底,她连续几天与大发以及见证人阿龙在温泉支路一酒店内玩扑克牌赌博,她输光了身上所有现金,还欠了大发8万元赌债。大发要求其尽快将赌债还清,否则就要伤害其家人。为了保护家人安全,她不得不违背本人意愿,在转让协议书上签字。

阿丽还说,之后,她始终以为愿赌服输,只要努力工作积极挣钱,就可以赎回房屋。另外,当年转让房屋的价格也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大发反驳说,这份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是在阿龙的见证下签订的。阿丽所说的受胁迫、偿还赌债等都是无稽之谈。从1997年晋安区茶会小区的房价看,当时该小区二手房的均价在1000元左右。而大发购得的诉争房,每平方米达到1300元,已经明显高于同地段的房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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