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广场停电动车要收2元 记者调查代管点乱收费
2011-11-11 08:28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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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龙城市广场的“两车”代管价格牌形同虚设。 记者调查发现,承包费高、处罚手段少等原因造成“两车”代管点乱收费 福州新闻网讯 物价部门明确规定临时停放电动车每次收取0.3元,却有不少“两车”代管点堂而皇之地索取1元停车费,一些市民不明白:“怎么把价格公示牌当摆设了?”10日,有网友报料,在台江宝龙城市广场停放电动车被乱收费。记者走访发现,市区电动车乱收费成为“两车”代管收费中的主要问题。 代管点乱收费 价格牌形同虚设 10日,网友“cupid_猫姐”在微博上报料称,宝龙城市广场寄放电动车开始收2元钱了,而价格牌上明明写着停放电动车0.3元/次。这条微博很快引起转发与评论,不少网友表示亲身经历过此类乱收费现象。“虎鸠依哥”称,台江万达广场一带停放电动车每次1元,鼓山沃尔玛门口则收0.5元。 市一医院门口的两车代管点乱收费,收费价格牌高悬于灯杆上,被大树枝叶遮住。 10日中午1点半,记者来到宝龙广场的“两车”代管点暗访。尽管停放收费标准牌上明确写着,临时停放自行车0.2元/辆次,电动车0.3元/辆次,但实际上,代管员白天对自行车收取0.3元,对电动车收取0.5元,晚间停放电动车则收取1元,如果停车到最迟时间凌晨2点,则收费2元。 随后,记者走访多个“两车”代管点发现,在白天索取1元电动车停车费的现象并不少见。在台江元洪城、农贸市场一带,代管员对电动车收费1元,有车主据理力争,最后还是得给0.5元;在市一医院门口,代管员同样如此收费,价格牌高悬于数米高的灯杆上,被行道树的枝叶挡住;鼓楼区津泰路两旁的停放点,并没有任何收费公示牌,当时3名同行的女子在此停放电动车,各被收取了1元钱。
![]() 承包费高 转嫁给寄车人 从代管员口中,记者得知,目前“两车”代管点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由出价高者承包运营的。“代管点承包价格高,而限摩限电后,对摩托车收取0.5元的这部分收入剧减,如果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来收费,利润十分微薄,只能通过提价来弥补。 ”华林路上一名代管员说。 据了解,代管员一般年龄偏大,不少是外地人,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来自河南的代管员老李介绍,他被雇来看管“两车”多年,目前每月收入为1200元固定工资加不定额奖金。老李坦言:“奖金与收取的停车费挂钩,停车费收得少了,奖金就少了。” 目前,市民停放的“两车”以电动车为主,约占寄存总量的70%。因此,电动车乱收费已成为“两车”代管收费中的主要问题。 寄存点隶属不同 处罚手段有限 一些“两车”代管点乱收费的现象存在已久,记者查询到,在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网站上,市民对这方面的投诉居高不下。乱收费的代管点主要位于大中型商场、超市,医疗单位以及商业主干道附近。 为何执法人员多年来不断查处,此类乱收费现象还是屡禁不止呢?执法部门表示,目前两车寄存点“点多面广”,市区包括风景区的寄存点数量大且隶属不同,有的归城管执法部门,有的归街道,有的归社区,而执法人员力量有限,无法随时监控每个寄存点的收费行为。 此外,价格执法部门一旦发现代管点违规收费,可依据的处罚手段也有限,只有责令限期整改、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据《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以电动车代管每次多收0.7元为例,最高只能处以3.5元罚款。现行处罚政策,对于此类行为处罚金额小,难以有效遏止。 市民建议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尽管有关部门表示,遇到“两车”代管点乱收费时,市民可保留票据投诉或当场拨打物价举报电话,但实际上,多数代管点并不会主动出示票据,也少有市民当下就较真而耽误了办事。 采访中,一些市民建议,对代管点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主管部门可以在平时派人暗访监督,城管执法局对屡查屡犯的代管点取消其经营资格,以此来制止多收费行为。 但也有市民指出,在招投标机制下,一些街道既是招标方,也是承包费的收入方,处在经济利益链中。最好能改革招投标制度,考虑由财政补贴停车费用,或在现有模式下,进行一些改良,制定招标公允价格。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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