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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个体户下周一领新执照 申办时间由30天缩至10天内

2011-11-05 10:13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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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侯秋迎)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个体工商户条例》本月颁布实施以后,新版登记格式文书也将随之启用。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昨日下午,我市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系统已完成新旧版本的最后衔接,从下周一开始,所有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都将领到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据工商部门介绍,按新《条例》要求,从本月起,想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市民可就近在工商所办理登记手续,只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经营场所证明,但经营场所仍只能为一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由登记改为备案,申办时间由30天缩至10天内。对不予登记行为,申请人也不需要先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了。新《条例》要求登记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让申请人能够较自由、快捷地选择法律救济途径。

据介绍,新版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旧版相比,共有四处变化:“字号名称”变为“名称”、“经营范围及方式”变为“经营范围”、取消“执照有效期”、取消“发照机关”。而副本则完全大变样,从规格到纸张颜色都有变化。

下周一起,工商部门将对所有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发补发营业执照等手续的个体工商户颁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此前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各自意愿,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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