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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中小学生实践基地明年建成 可容纳千人食宿

2011-11-05 07:1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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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福州市将建成一个规模较大、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示范性市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近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全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目标以及相应配套要求。

市级基地明年建成

能容纳1000人食宿

今后,福州市计划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和资源特点,分层次、分类别、分步骤建立一批市、县(市)区(有条件的区)级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

到2012年,建成一个规模较大、富有特色、功能完备的示范性、市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福清市、闽侯县(2013年底前),长乐市(2014年底前),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2015年底前)各建成一个一定规模的县级综合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到“十二五”末,在全市范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安全方便、资源共享,满足不同类型学校、不同层次学生需求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育人体系。

《意见》指出,在基地规划建设上,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规划到位,分步推进实践基地建设。市级建设的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占地面积一般均为100亩;能容纳1000人集体食宿,并能同时进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县(市)区(有条件的区)建设的实践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约为50 亩,能容纳800 人集体食宿并同时进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以农业为主的实践基地,占地面积应大于100亩。

实践基地选址一般应交通便利、地势平坦开阔,靠近城市、建制镇或集镇;应避开高层建筑、地震断裂带以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基地及周边200米范围内没有或避开重大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如:燃油库、煤气站、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走廊、通航河道、行洪道及重大污染源、各种传染病源;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监狱、看守所等不利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实践基地应配备

医务和保卫人员

《意见》明确规定,实践基地要有满足学生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所需要的活动场地、教室等用房。要有满足师生用餐、住宿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堂、宿舍及相应卫生设施。以容纳1000名学生的实践基地为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人均5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

同时,实践基地应建有能处理一般伤病的医务室,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诊疗室与处置室须分开设置。要配备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护士执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具有24小时及时转送患病学生到相应医院救治的条件。

此外,福州市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践基地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足够安全保卫(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向学生讲清与实践内容相关的操作程序、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赴基地实践

将列入教学计划

福州将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福州市要求各学校要将学生赴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使实践活动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切实保证中小学生集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一般每学年小学高年级学生不少于5天,中学生不少于7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要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社会实践成绩合格,才具备毕业资格。

实践基地的项目设置应遵循教育性、实践性、探究性、安全性、趣味性兼顾原则,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与生活实际相结合,与当地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地方人文景观、自然资源相结合,与校本教材和地方课程开发相结合。活动项目要突出养成教育、劳动教育及本地特色,设置应包含生活和生存教育、劳动和生产技术教育、科普和创新教育、国防军事教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教育等。(记者 张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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