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发放首批大病住院补偿金 1年交30元看病报18万
2011-11-03 07:3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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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才交30元,看病报了18万元,大大减轻了负担!”2日,帮父亲领到重大疾病住院补偿金的福清市渔溪镇联华村村民刘信龙高兴地说。 当天9时许,全市首批重大疾病住院补偿金在福清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发放。 刘信龙在领款名单一栏签名后,工作人员递给他一个红色的信封。他打开一看,里面是张支票,上面赫然有“113955元”字样。“之前父亲生病住院,新农合已经报了7万元,前些天接到通知,因为我爸是重大疾病可以再次申报补贴,没想到有这么多!”刘信龙说。 刘信龙对着生平第一次见到的支票,左看右看。他回忆说,今年7月,父亲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后来又感染了肺炎,住院治疗共花了36万多元。“那段时间,天天夜里愁得睡不着,家里一年收入也只有1万多元,多亏了亲戚朋友帮忙,才凑齐医药费。”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由于父亲参加了新农合,在父亲出院那天,他拿到了7万元报销款,这是今年新农合报销的封顶线。前不久,新农合管理中心通知他,由于他父亲患了重大疾病,可以申请补充补偿。2日,他来到新农合管理中心领到了补充补偿款。“加上今天的11万多元,前后省了一半的医药费!”他说,参加新农合,看病有保障,心里更有谱。 2日上午,和刘信龙一样,有13位农民领到了一大笔新农合“二次报销”款。 福清市东张镇华石村的严大姐一拿到支票,就忙着给家里打电话报喜:“大哥,我领到钱了,有67225元!接下来化疗的钱暂时不愁了!”她告诉记者,她大哥得了直肠癌,之前治病已花光所有积蓄,现在还要定期化疗,这笔钱等于是“救命钱”。 福清市海口镇东峤村的陈大爷小心翼翼地把面额为5万多元的支票放进衣服内层口袋,临走时不忘与工作人员握手言谢:“太感谢了,党的政策好啊,我们很知足!” 送走了首批获得补偿的人员,福清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林伟告诉记者,为方便农民领钱,下一步计划将补偿金拨付到当地新农合定点的乡镇卫生院,由各村直接通知其他符合大病补偿条件的农民到卫生院领取补偿金。 记者随后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今年1月~9月,全市共有4527位农民可获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11月底前,总计4612.7万元的补偿金将陆续发放到受惠农民手中。 新闻链接 重大疾病补充补偿 去年,我市出台《福州市重大疾病住院大额医药费用补充补偿实施方案》,凡参合农民患有重大疾病,其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享受封顶线报销后,还可申请重大疾病补充补偿,最高补充补偿限额为20万元。这类补充补偿金不实行即时结报,由市、县新农合经办机构每季度统一组织补偿和结算。 今年,该方案又进行了调整,大幅度降低了个人自付比例。对于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计算公式:新农合补充补偿金额=(新农合可补偿费用-实际补偿金额-20000)×70%。例如,一个农民因重大疾病花了10万元,其中有8万的医药费属于新农合可以报销的范围,假设按照住院报销50%比例计算,该农民第一次则报了4万,那么按照公式,他所获的大病补偿金为:(8万-4万-2万)×70%=1.4万。前后新农合一共为他报销了5.4万元。(记者 李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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